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区审计局:

自2022年8月19日至10月14日,贵局对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22年12月16日,我司收到贵局出具的《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宝审调报〔2022〕5号)。针对报告提及有关我司的审计发现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力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我司已完成有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基本情况

(一)政策制定不够精准致实际操作不一致
    审计报告指出,区国资局出台《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区属国企房屋租金减免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宝国资〔2022〕55号)规定“各区属国企应于5月底前完成租金减免的条件认定、协议签订、台账报送、数据统计及信息公开等工作”。未明确2022年5月3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是否享受减免,致下属各国企实际操作不一致。如投资管理集团据此确定企业申请减租时间截至2022年5月底,有12家承租户因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5月31日之后,未能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共涉及14份租赁合同;交通投资集团和宝安产业发展集团2022年5月31日之后签订租赁合同的企业分别为2家和47家,均列入了租金减免范围,分别涉及减免金额10,450.56元和2,841,656.01元。

(二)未按规定减免部分符合条件的承租户租金
   1.未全面复核和排查致部分符合条件的承租户未享受减免

审计报告指出,投资管理集团下属宝安粮食有限公司因深圳市观澜佳兆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租金(自2022年3月起因经营困难未向宝安粮食有限公司交纳租金),在未调查具体欠租原因(如是否经营困难等)以及欠租详细情况下即取消了该承租户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资格,经测算涉及租金减免金额114,047.37元。

2.经转租导致部分最终承租户未能应减尽减

审计报告指出,投资管理集团下属宝安粮食有限公司以承租其物业的佳特利公司(二房东)及深圳市广兴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房东)为非制造业小微企业及服务业小微企业为由,未将其纳入租金减免范围,经了解,该出租物业经多手转租,最终承租户近90家,目前均未享受减免租金政策,2022年4-9月佳特利公司的月租金为682,316.99元;投资管理集团下属资兴源公司以承租其物业(国企占比20%)的华丰实业公司为中型企业,不符合租金减免政策要求且不愿意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帮助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最终承租方享受租金减免为由,未给最终承租人减免租金,2022 年4-9月华丰实业公司的月租金为71,387.49元(按国企占比20%计算)。

(三)超范围减免租金和管理费

审计报告指出,投资管理集团下属企业资安公司将出租物业中3300平方米空地租金(2022年空地月租金22,272.30 元)以及管理费用(每月5,219.90元)列入减免范围,截至2022年8月31日,实际已减免租金金额109,968.80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投资管理集团下属资安公司追回已减免管理费23,489.55元。

(四)未及时将电费减免补贴返还至最终承租户

审计报告指出,截止审计日(2022年8月31日)止,宝投市场公司应返未返1644家最终承租户电费117,185.90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宝投市场公司除剩余2,157.24元电费补贴未落实返还至最终承租户外,其余电费补贴已落实返还。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策制定不够精准致实际操作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

根据区国资局《关于做好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深宝国资函〔2023〕19号)的相关要求,我司组织有关所属企业迅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如下:一是经宝华园公司办公会议和寰通公司班子会审定,同意对深圳中旅集团承租的物业减半收取2022年9月至11月租金(累计3个月),共计减免租金382,162.50元。宝华园公司于3月2日与深圳中旅集团签订了物业减免租金协议;二是涉及宝牧公司在5月31日后新签合同未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有11份合同,经宝牧公司重新核对梳理,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企业共8家,涉及合同9份,应减免金额为269,405.35元,另外深圳正有科技公司于2022年8月单方违约弃租中止2份合同不符合租金减免条件不予减免,上述事项经宝牧公司班子会审议通过后,宝牧公司对减租事项做了公示,并于3月6日-7日与8家承租户签订了减免租金协议;三是宝投市场公司经公司班子会审定后,已于3月2日与张楚德签订租金减免协议,并已减免该租户租金2,060.00元;四是园艺园公司于2月13日召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按国资占股的48%减免6月全额、7-9月减半的租金金额,补减免2022年6月与厚德公司签订的13栋101房的2022年6-9月的租金,租金减免总额12,676.80元”事项,并已按程序支付厚德公司应减免租金12,676.80元。综上所述,我司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工作,补减免租金共计666,304.65元。

(二)关于“未按规定减免部分符合条件的承租户租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全面复核和排查致部分符合条件的承租户未享受减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

鉴于承租户观澜佳兆业公司从2022年3月起是因经营困难未向观澜粮食公司缴纳租金,为切实减轻新冠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保障惠企政策的落地实施,观澜粮食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0日与该承租户补签租金减免协议,免除该承租户2022年4月至6月物业租金76031.58元;减半收取2022年7月至9月租金,免除租金39156.27元,减免租金合计115187.85元。

2.关于“经转租导致部分最终承租户未能应减尽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

由于麻布科技园物业园区最终租户(实际使用人)变动频繁,为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2022年10月28日,宝安粮食公司向佳特利股份公司下发《关于对麻布科技园承租单位进行摸排的通知》,要求佳特利股份公司对2022年4-9月承租麻布科技园物业的所有租户进行摸排,并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名单及减租所需资料报宝安粮食公司复核,宝安粮食公司根据复核结果按规定落实租金减免。2022年12月29日,宝安粮食公司与佳特利股份公司签订了租金减免协议,减免租金3,070,426.46元,并要求佳特利股份公司将租金减免政策落实到最终租户。经统计,截止2023年2月28日落实到最终租户(实际使用人)减免租金合计3,191,809.90元。

2022年11月10日,经资兴源公司班子会审定,补减免华丰公司2022年4-9月租金,按深宝国资[2022]55号文要求:“符合减免条件,已缴纳减免期间租金的,租金均不再退回,减免期相应顺延”,即免除华丰公司2022年11月-2023年1月租金,减半收取2023年2-4月租金,并要求华丰公司落实租金减免到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人。截止2022年12月,资兴源公司已与华丰公司签订租金减免协议,华丰公司也与最终承租户签订租金减免协议,通过核实符合减免条件的最终承租户实际减免租金金额合计248846.40元,至此顺利完成本次租金补减免工作。

(三)关于“超范围减免租金和管理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

经资安公司与承租户智安万家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协商,资安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智安万家公司退回的2022年4月至9月减免的空地租金,合计100,225.35元。至此,资安公司已执行完毕审计决定(宝审决〔2022〕6号),有效避免国有资金流失。

(四)关于“未及时将电费减免补贴返还至最终承租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

对于宝投市场公司剩余2157.24元电费补贴未落实返还至最终承租户问题,其中885.65元因经营户提前退租违反合同约定不予返还;另外1271.59元,宝投市场公司采取费用抵扣的方式返还电费补贴。其中,在商户缴纳电费时已返还电费补贴1059.24元;剩余212.35元由于经营户每月产生费用低于补贴费用,经抵扣多月费用后,电费补贴已返还完成。

三、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建议采纳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关于超范围减免租金问题的审计决定(宝审决〔2022〕6号),资安公司已按要求执行完毕,已追回相关资金;二是我司积极采纳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整改建议,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目前,对于涉及我司的审计发现问题,我司已全部完成整改。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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