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委派财务总监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宝投党公字〔2024〕10号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宝投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楚秀月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楚秀月,女,汉族,1986年10月出生,籍贯山东高密,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等,现任深圳市明昇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广场大厦15楼、17楼;联系电话:27755929、27751716),也可以书信形式邮寄到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室(邮编518101),或直接投递到宝安区宝民一路广场大厦15楼大堂的“任前公示意见箱”。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上一篇: 关于干部试用期满转正公示的通告

下一篇: 关于李想试用期满转正公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