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裕安二路43号综合楼一层101-104号及二层左侧物业 | |||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547.05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3个月 | |||
租金底价 | 50元/平方米Ÿ月 | |||
出租物业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按物业现状出租 | |||
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开竞价时,如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为2家(含本数)以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即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进行逐轮竞价,且新一轮报价不能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通过逐轮竞价,由最终报价最高的唯一1家投标人中标。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开竞价时,如符合条件竞价人仅为1家时,经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审定后,可直接出租,但出租底价不得低于50元/平方米Ÿ月。 | |||
备注 | 委托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租。 招租资格审查过程中,招租方有权要求竞租单位提供近三年包括但不限于纳税证明及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文件;提供消防安全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企业组织实名架构相关材料、近一年员工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缴纳证明;如竞租单位为一般生产工贸企业须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架构,并提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招租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竞租单位未能按照招租方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招租方要求的,视为竞租单位不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的竞租资格条件。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允许联合承租。 3、经济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的企业。 4、竞价人必须信誉良好,无欠租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生产和经营超过三年;证照齐全并提供企业组织实名架构、最近3年的纳税证明、员工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缴交证明等企业相关情况佐证材料,如竞价人为一般生产工贸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并提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电工的资格证书。如生产经营涉及特殊行业或须特批的行业,须向出租方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齐全证照,不得擅自和非法经营。 5、生产和经营必须是:①严禁《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规定的B、C类行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物品、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高危行业进入物业;②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⑥非汽车生产或维修等影响环境的行业;⑦非其他低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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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报名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17:00止 | |||
其他事项 | 详见招租文件。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怡 | 联系电话 | 27755969/15989361257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龙井二路85号 |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