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4
宝投党公字〔2024〕7号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宝投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韦亮康、谭虹灏、陈财星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韦亮康,男,壮族,1991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贵港,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现任深圳我家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谭虹灏,女,汉族,1990年5月出生,籍贯湖南郴州,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事业三部五组高级经理,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陈财星,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籍贯江西鄱阳,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现任天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广场大厦15楼、17楼;联系电话:27755929、27751716),也可以书信形式邮寄到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室(邮编518101),或直接投递到宝安区宝民一路广场大厦15楼大堂的“任前公示意见箱”。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