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1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方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宝岭社区中翠路106号 | |||
出租物业 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2400㎡ | ||
出租用途 | 仅限用于驾校教学场地用途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底价 | 13.5元/月·㎡ | |||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该宗物业是由原深圳(宝安)种养发展公司(现企业名称已变更为深圳市方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1年通过土地征用补偿的形式购得,现作驾校教学场地用途。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承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和无条件接受招租人的监督 | |||
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协议租赁,可经寰通公司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宝投集团审批,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出租 | |||
备注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在深圳合法取得经营权的公司或自然人(公司、自然人已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除外),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禁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企业,重金属加工制造企业,锂电池生产存储加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污染、粉尘、爆炸、放射性和毒害的高危行业领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年9月22日下午5:00时 | |||
其他事项 |
1. 土地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承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和无条件接受招租人的监督,承租方必须确保经营场地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二次装修消防报备、验收及经营证照等; 2. 土地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没收租赁押金;同时承租方应负责解除与转租的相关承租人的协议并负责清场。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土地租赁期内,如政府征用、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项目及土地工改保项目,需对该土地进行项目开发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出租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以便承租方有充分的时间处理善后事宜。承租方按本协议约定应搬离或自收到出租方要求搬离的通知之日起负责清空自有及其他第三方存放于该土地上的所有车辆、动产及物品,无条件按期将土地及土地上的不动产(包括附着物)无偿交给出租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涉及撤场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土地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现状;未经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不得在租用的土地上搭建任何建筑物,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土地,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 如非原承租方取得中标资格,出租方将在招租确定中标方后开展清场工作,并于90天内完成清场。如因原承租户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出租方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启动诉讼程序后,出租方与新承租方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双方签署的协议作废,租赁押金及其他押金无息退还,如仍有竞价保证金,出租方将联系交易平台予以退回,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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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82117200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松园北街42号301室 | |||
网址 | http://www.szt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