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7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 | ||
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河西路61-62号商铺物业 | |||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669.78㎡ | ||
出租用途 | 商铺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如中标单位为原租户或其关联单位,则中标单位不享受免租期) | |||
租金底价 | 55.5元/㎡・月 | |||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在租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更多信息可看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 |||
交易方式确定 | 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通过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公开竞价,以逐轮竞 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选定承租方。 | ||
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后,可直接出租(但出租底价不得低于55.5元/㎡・月)或终止本次招租后重新公开招租。 | |||
备注 | 无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个体户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证件。 2、该物业不允许联合承租。 3、必须信誉良好,无欠租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企业必须制定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生产和经营超过三年以上;证照齐全。如生产经营涉及特殊行业或须特批的行业,须向出租方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齐全证照,不得擅自和非法经营。 4、生产和经营必须是:①严禁《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规定的B、C类行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物品、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高危行业进入物业;②非污染、噪音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⑥非餐饮、汽车生产或维修等影响环境的行业;⑦非经营网吧、KTV、洗脚按摩等娱乐性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业;⑧非其它低端行业(如传统原材料生产,工业初级加工品制造行业等经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5、意向承租方有承租出租方物业或出租方物业竞标的,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包括成交后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弃标,或欠租超过二个月、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因同一安全隐患被出租方书面通知整改达2次等)。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9日下午17:00 | |||
其他事项 | 无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工、温工 | 联系电话 | 邹工13922857473、 温工13510481000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龙屠宰场 | |||
网址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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